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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2009年内地高考招生简章
整理自:香港中文大学 2009-3-26 14:24:26

录取条件:

  1. 获国家教育部批准,香港中文大学在将通过提前批次录取本科生。

  2. 香港中文大学的内地招生计划分设文、理、工、商四个学科门类,文科类包括文学院、社会科学院及法律学院;理科类为理学院;工科类为工程学院;商科类为工商管理学院。香港中文大学只招收普通本科生。

  3. 香港中文大学专业设置分「奖学金基础班」、「文科基础班」,「理科基础班」、「工科基础班」及「商科基础班」五项。「奖学金基础班」已包括文、理、工、商基础班,获录取学生可于入学时选择其中一学科门类。

    考生统考成绩应达到本科一批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在符合香港中文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香港中文大学依据考生高考成绩择优而录,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高考成绩同分的情况下,则先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较高者。


  4. 考生报考的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以 150 分为满分计算,自费生的英语成绩须达 120 分或以上。奖学金基础班须达 130 分或以上。

  5. 奖学金基础班只录取以香港中文大学为第一志愿,并以奖学金基础班为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非奖学金基础班只在一志愿录取后仍有剩余名额的情况下才考虑其后志愿,但不设高校志愿分数级差或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6. 本校不考虑对考生的各类照顾加分优惠政策,将依据招生办公室按考生高考实际成绩投档调阅档案,并以考生的高考实际分数(不含加分)由高至低顺序录取。

  7. 同时选择奖学金及非奖学金基础班专业志愿的考生,倘成绩未能达至奖学金班的录取线,中文大学将考虑其非奖学金班专业志愿,按其高考成绩择优而录,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8. 本校预留若干自费机动名额。大学可根据生源情况及考生成绩,在个别省/市/自治区对招生计划进行适量调整及确定提档比例。

奖学金

  1. 为鼓励成绩优异的内地学生来香港中文大学就读,本校提供多名奖学金名额予录取入读「奖学金基础班」的内地学生,奖学金名额分布于二十五省、市、自治区。香港中文大学将向每名在学的奖学金班学生颁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2. 奖学金只给予填报香港中文大学为第一院校志愿,并以奖学金基础班为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

  3.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达到中文大学为颁授奖学金而定的最低分数线,(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及综合类考生须达630分或以上,文史类考生须达600分或以上。)以及英语单科成绩达130分以上。若符合奖学金最低分数考生超过该省、市、自治区奖学金名额,则按名额及高考实分由高至低顺序选拔。

  4. 本奖学金专为内地学生而设。若学生于在学期间任何时间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则须终止奖学金之颁发。

  5. 奖学金原则上为期四年,但获奖学生每学年成绩须达到大学具体规定的平均积点3.00(相当于乙等),方可在其后学年续领。 若学生学年成绩未达到续领奖学金要求的平均积点,则须保留观察一年,但若翌年成绩仍未达到大学的规定,有关奖学金则须终止。若奖学金生因违反任何大学规例或条例,经大学教务会学生纪律委员会议决予以处分者,大学可考虑暂停、扣减或终止其奖学金。

  6. 选择报读奖学金基础班为专业志愿的同学,经选拔获录取后,于接获录取时亦同时获通知获颁奖学金。

  7. 奖学金的颁发须依照香港中文大学制定的相关规章及程序执行。香港中文大学对奖学金的评选及颁发有最终的决定权。

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来源计划

北京 重庆 上海 天津 安徽 福建 贵州 广东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西 江苏 辽宁
陕西 山东 山西 四川 云南 浙江 广西  

 

学制

香港中文大学所有本科课程均采用灵活的学分制度,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收入学的学生,修业期为四年,须至少修毕123学分,其中包括主修课程规定必修的学分,以及通识教育、体育、副修或选修科目。学生可按个别情况及兴趣订定其修业进度,修满毕业所需学分,并符合主修课及大学其它毕业规定,便可获颁学士学位。

学生来校报到注册后即成为正式本科生,入学时就其所属文、理、工、商基础班的相关学系中选择并提出专业意愿。学生于第一学年修习所选择主修专业的基础科目,及其它通识、语文等课程,利用第一年时间了解自己的专业兴趣,适应新的学习及考试模式。学生于第二学年确定主修专业。

本科专业一览表 (2009学年)

学科门类 学院 专业 招收考生类别




文学院 人类学 文理兼招
中国语言及文学
文化研究
英文
艺术#
历史
日本研究#
语言学
音乐#
哲学
宗教研究
神学#
翻译
教育学院 中国语言及文学及中国语文教育*
英国语文研究及英国语文教育#
通识教育*
体育运动科学#
法律学院 法学#@
社会科学院 建筑学#
经济学#
地理与资源管理学
政治与行政学#
新闻与传播学#
心理学#
社会工作学
社会学




工商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学士综合课程 文理兼招
環球商业学^
工商管理学士 - 法律博士^
国际贸易及中国企业^
酒店及旅游管理学
保险、财务与精算学^
专业会计学^
计量金融学^
计量金融学及风险管理科学*




工程学院 计算机工程学 理工类考生
计算机科学
电子工程学
讯息工程学
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
系统工程与工程管理学
数学与讯息工程(双学位)#




医学院 医学^ 理工类考生
护理学^
药剂学^
公共卫生学
理学院 生物化学#
生物学#
细胞及分子生物学
化学
中医学
环境科学
食品及营养科学#
数学
分子生物技术学#
物理
风险管理科学#
统计学
数学与讯息工程(双学位)#
*
暂不招收境外学生。
# 学生须完成第一年课程后经遴选并符合有关学系的规定始能修读。
^

不适用于第一年基础班课程。学生须以第一学年成绩申请以该等课程为主修专业,经遴选并符合有关学系的规定,才能于第二年修读。

@ 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5分或以上

学费

香港中文大学非本地生的学费为每年80,000 港元。住宿费约 7,000-8,000 港元,连同其它杂费、生活费每年约需 20,000-35,000 港元。另在首学期须缴付一次性保证金 450 港元(学生离校时,如无须赔偿任何费用,则保证金予以发还,但通常移作学生的毕业费。)

本校或特区政府不会提供任何经济援助或贷款,自费生须有足够能力支付全数学费及生活费。

查询

香港中文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法:

香港沙田香港中文大学兆龙楼 201 室入学及学生资助处
电话: (00852) 2609 8946 (国际长途电话)
热线: 13068 470068 / 13068 470069 (内地号码)
传真: (00852) 2603 5184
电邮: ugmain@cuhk.edu.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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